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监管执法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各类目录清单,应当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权责清单,编制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和监管责任等。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