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体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