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高新区应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开发机构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他人实施、作价投资等方式转移科技成果,或者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