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