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开发区、新区等各类功能区,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好本区域内供热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