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有效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交常务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后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书面报告;专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书面报告。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