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大会对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讨论,由各代表团审议。大会秘书处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经主席团通过后,印发会议,并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