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