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采取企业家恳谈会等方式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协调解决市场主体的合理合法诉求。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