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