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照本条例执行。

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志愿服务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