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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

第四十七条

有效

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等,应当及时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重庆人大网和《重庆日报》上公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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