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