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各项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机关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