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第四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三条有效市、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支持发展雅鲁藏布江流域水电清洁能源产业。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