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在雅鲁藏布江流域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网箱、网栏养殖。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