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