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有效市、雅鲁藏布江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并鼓励公益组织对雅鲁藏布江干流、支流的漂浮物进行拦截打捞。雅鲁藏布江流域水电站、水库、大坝等涉水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其管理范围内水域漂浮物的打捞工作。打捞的漂浮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