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转化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燃煤发电、焦化、煤化工、钢铁冶炼等企业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利用的技术研发、全流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