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指在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利用和转化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控制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