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前款的规定。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