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未标注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