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对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和发展布局、主要建设项目、建设时序作出安排。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结合本地特点,组织编制区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