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