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老旧街区改造、景观打造提升等工作,对违法建设拆除后腾退的土地进行综合利用和绿化、美化。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