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推动浦东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形成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固体废物处理模式,率先实现固体废物从源头分类到资源化再利用的全过程治理,全面提升资源化再利用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