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环境第四十四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