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节水奖励、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价格调节等节水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