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因特殊情况不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的,由主席团确定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有关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方式。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