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有效对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适当形式及时向代表反馈,并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