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经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有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