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表决器表决的,由主席团确定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有关事项,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或者举手方式。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