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人文环境第七十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社区周边配套设施,提供优质居住环境。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