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