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的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