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有条件的泉池、泉渠及沿岸周边设置泉水游泳池、泉水取水点等场所,方便市民亲水、用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