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城乡老旧供水设施和管网改造,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

公共供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制水技术,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改造,确保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标准;超过国家标准的部分不得计入供水定价成本。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