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