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建筑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训,支持开发和采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推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