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支持浦东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任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对运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以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其他新型研发机构,可以以研发和服务活动的公共性、稀缺性和引领性等评价结果,择优给予财政补助。支持对浦东新区承担战略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