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本市围绕进口博览会主题,利用新闻发布会、宣传片等形式宣传进口博览会,为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对进口博览会的宣传推广。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