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第六章 产城融合第五十四条有效本市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推进商务区功能建设。商务区管委会应当统筹指导海绵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按照绿色低碳要求指导能源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低碳能效运行管理平台,并拓展其覆盖面。支持商务区内建筑所有权人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