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第五章 综合交通枢纽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市深化商务区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支持商务区内区与区对接道路建设,完善商务区内道路交通体系,打造衔接轨交、扩大覆盖、联系周边的骨干公交,优化商务区与周边区域的公共交通布局。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