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本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确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