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 法律/第五节 其他规定第六十三条有效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5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