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5日第一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