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五条有效主席团和代表依法书面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均应当列入候选人名单,交各代表团讨论。如果提出的候选人名额超过法律规定的差额,主席团应当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各代表团酝酿,然后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