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四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