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条有效本条例适用范围以外区域的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管理,可以依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