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